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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组织机构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设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
    一、纪检监察一处
    下设综合管理科、案管审理科。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校纪委、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总结、文件、报告等材料;负责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工作;

(三)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廉洁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等事项;

(五)负责对信访件及巡视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实行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动态更新、定期清理;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立案审查的违反党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七)负责党员对学校纪委做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及监察对象对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做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八)负责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监察二处
    下设监督检查科、审查调查科。
    主要职责是:

(一)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监督检查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

(二)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向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部门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三)依规依纪依法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学校非省管监察对象依据管理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四)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承办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对学校党委管理人员涉嫌违纪案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非省管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依法予以处置;对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请省纪委监委统筹管辖;

(五)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六)负责案件(案宗)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负责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