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学校党委 2020 年第 28 次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学校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二级单位纪检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经研究,现就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职责
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在学校纪委和本单位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校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所在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监督检查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并向本单位党组 织和学校纪委报告。
(三)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四)对本单位重大决策、职称评定、科研项目评审、重大 活动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六)受理对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协助上级纪委对 本单位党员违反党纪案件的审查。
(七)承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构
(一)设立党委的二级单位,原则上应当设立纪委。学校机关党委应当设立机关纪委,协调指导机关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工 作。机关各部门应明确一名党员班子副职分管或直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二)二级单位纪委设书记 1 名,由所在党组织党委副书记
兼任,委员 3-5 名(含纪委书记),是否设纪委副书记由各单位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三)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二级单位,应设纪检委员。纪检委员一般由本单位党组织副书记,或是委员中的同级行政副职担任。
(四)二级单位纪委(纪检委员)一般不增加编制、不单独设置岗位、不增加干部职数、不增加年度预算,所需工作经费在 本单位基本运行费或党务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二级单位党委中除纪委书记是纪委委员外,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以及党委委员一般不在同级纪委任职。
(六)二级单位纪委换届与党委换届同步进行,由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七)纪委委员(含纪委书记)人选的提名、考察,应事先征求校纪委意见,再按照组织工作程序、党内有关任免规定办理。
(八)二级单位纪委委员(纪检委员)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期满与本单位党委(党组织) 同时换届。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加强纪检组织力量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监督工作。各二级纪检组织的设置和工作 力量的配备,以及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的履职情况,纳入各单位 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的考核范围。
(二)二级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须支持纪检干部依规依纪履行职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对诬陷、打击报 复纪检干部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 彰奖励;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应建立健全学习调研、工作例会、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定期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和重大问题专题报告等制度。
(四)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落实纪检机构和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为二级单位纪检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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