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履职行权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纪检组织、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
为贯彻落实《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行权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学校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行权情况的日常监督,建立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的监督工作机制,经学校纪委主要负责人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单位纪检组织要结合《办法》有关要求,督促所在党组织研究部署2023年度履职行权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清单内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工作,确保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任务清单化、监督过程全周期。在此基础上,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专项监督工作。
2.自2023年4月起,《履职行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移交表》及《履职行权监督检查情况报表》由每季度报送改为每月报送,即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报送)前报送上个月的移交表和报表。同时督促所在党组织填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记录表》(需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时间与上述一致。线索移交表和情况报表需经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联系纪检干部审核把关,记录表由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如当月存在应报未报情况的,可在下个月进行补报,“零报送”也需报送。
3.要常态化开展财务公开监督,督促落实《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财务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和问责。校纪委拟定于2023年4月联合有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开展财务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4.请于4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本学期专项监督工作计划以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履职行权监督检查情况报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记录表》盖章扫描的电子版至rhyjwb@126.com邮箱。《履职行权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移交表》纸质版径送行政楼608室。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3976135609.
5.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干部要就履职行权、财务公开等监督工作和报表报送情况加强与联系单位沟通联系,做好督促工作。各二级单位纪检组织要及时向所联系纪检监察干部反馈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情况。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纪委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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