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省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中央纪委办公厅会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陈国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刻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要求,省纪委监委机关要加强工作统筹,不折不扣抓好全省党纪学习教育牵头任务事项落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扛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推动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立标杆、作示范。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前后对比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正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严格纪律执行,精准定性量纪执法,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将学习成果体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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